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

成立專科醫檢師的重要性


醫檢學會多年前已討論成立專科醫檢師的議題,但並沒實施,二年多前學會吳竹蘭理事長擬推動專科醫檢師的考試,但遭大部份基層醫檢師的反對,而停止進行,今年因台灣分子醫學會推動臨床分子醫學專科醫檢師的甄審,再次引起討論。但多數人總以當今醫檢專業在醫院受到不平等待遇以及檢驗所面臨門可羅雀的寒冬來做為它不需存在的理由。目前醫檢師從制度面及執行面有許多問題待解決,而長期受到剝削、打壓、不合理的工作量及薪資所得也未改善,但這不是本文想討論的問題。以下我僅對成立專科醫檢師的重要性提出我個人的看法。

任何一個專門職業要得到認可,一定得通過國家所認定的考試,取得專業資格。但一個專業領域若範圍過大,各領域又有其獨特性,若要成為該領域的專精者,一定得發展各專科領域。如醫科畢業生除有醫師執照外,在進入醫院後不僅有內、外、婦、兒等四大科別,在其下又有許多次專科;護理領域除有護理師執照外,還有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等證照。這些具進階資格的專業醫師或護理師證照,不僅對其在專業領域的專精表現給於肯定外,同時對於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護將會有所提升。我國醫檢師法對於醫檢師執業的範圍已有明確規範,包含一般臨床檢驗、臨床生化檢驗、臨床血清檢驗、臨床免疫檢驗、臨床血液檢驗、輸血檢驗及血庫作業、臨床微生物檢驗、臨床生理檢驗、醫事檢驗業務之諮詢及臨床檢驗試劑之諮詢。以目前醫檢領域發展的快速,任何一位醫檢師要專精所有領域,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專科醫檢師的發展勢必有其必要性。

在美國,不僅美國臨床病理學會(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有各種專科醫檢師的証照外,同時各個專業的學會也有”專科”及”專家”的證照制度。但在我們國家與醫檢師有關之業務,除細胞學會有細胞醫檢師的証照、感染控制學會對其所屬業務的執行者有專業的規範、各單位也有自行使用的名稱,如品管醫檢師、教學醫檢師等頭銜外,其他就只有一般醫檢師的職稱。根據衛生署的資料顯示,目前取得醫檢師執照約有一萬九千人,分散在不同領域,但主要仍以醫檢相關業務為主。一個在職場工作10年、20年,甚至30年以上的資深醫檢師,其專業能力在其特定領域,一定在水準以上,若能透過適當程序給予專科醫檢師的資格,對於其個人及單位將更具意義。

專科醫檢師在醫學中心及教學醫院,對主管而言,是否會因有專科醫檢師的證照而影響主管對人員的調度?我認為是不會的。這些已取得專科醫檢師資格的人,還是可以從事其它醫檢相關業務。但對小醫院、診所或檢驗所會有所顧慮,特別是檢驗所。目前台灣約有400多家檢驗所,但真正有日常運作的不到一半,其中檢驗所醫檢師的人數可以從一人檢驗所至數十人的大型檢驗所都有,然大型檢驗所的家數只有少數幾家,因此小型檢驗所也是施行專科醫檢師最大的阻礙所在。小型檢驗所擔心的莫過於未來在實施專科醫檢師後,有很多檢驗項目將不能做,須要有專科醫檢師執照才能來執行。其實檢驗所的施行細則在專科醫檢師實施之後,是可以透過公開討論的。我個人認為小型檢驗所,可以視如一般家庭醫檢師,就像一般病人可以透過家庭醫師先行做第一線的檢查一樣。但較精密、較困難的檢驗項目,則需有專科醫檢師的證照為宜。

有些資深醫檢師建議,若專科醫檢師的設置不能得到衛生署的許可,就不要有專科醫檢師的設置,我深不以為然。因為專科醫檢師的證照是對個人專業能力的肯定,有些醫院會因有專科醫檢師的設置,有更多的醫檢分級,相對薪資可能也會有調整。但我個人認為不論是否有升級或調薪,這些因素不應該是影響專科醫檢師證照的設置。因此,我建議全聯會應以專科醫檢師的法制化為優先,排除一切障礙,積極與衛生署溝通,相關証照程序若能獲得衛生署的認可,對醫檢專業將有多一層的保障。

現階段可能有許多學會有意願來規劃與醫檢相關的專科醫檢師認證,全聯會可以透過內部組織研擬方案,站立於制高點委託專業學會來實施證照考試,建立整個專科醫檢師的架構。目前大家擔心的是一旦要實施,專科醫檢師的資格認定要含蓋那些專科?要如何考試或口試?它通過的標準又是什麼?我認為這些細節問題,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幾年前署立醫院及醫學中心開始做實驗室認證時,大多數的實驗室多持觀望,如今全台多數的實驗室都已通過認證,政府也已將實驗室認證視為醫院評鑑及健保給付必備條件之一。雖然醫檢師的日常工作量大量增加,但不可否認整個檢驗品質,透過認證也得到提升,對於病人的醫療照護絕對有幫助。我深信各項專科醫檢師證照開始實施後,也必然會有同樣效益出現,當專科醫檢師在全台已普及後,醫院的評鑑也勢必將此納入規範,屆時醫檢的專業將進入另一個旅程碑。

總之,目前醫檢師所處的環境,是極其惡劣。爭取專科醫檢師的證照,對目前現況可能沒有太多的改變,且對醫檢師可能有另一種負擔,但對任何一位長久在工作崗位上的醫檢師,若能適時給予肯定,將是一種榮譽,若這榮譽又是來自於政府單位的認可,我認為更加寶貴。此外,透過專科醫檢師的頒發,將有助於提升醫檢師的形象,因此成立專科醫檢師的證照制度就有其必要性,今日不做,明日還是要做,雖然專科醫檢師的制度運作,剛開始大家會有所不適,但長遠來看,對醫檢師的專業形象,絕對是利多於弊,我樂見其成。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二日中秋夜
本篇發表於全聯會醫檢會刊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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