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過去醫技系學生在沒有實習規範下各醫院的實習方式不一,因此實習生常可分為三種類型:放牛吃草型、廉價勞工型及訓練型。但最近幾年經由社團法人台灣醫事檢驗學會(簡稱醫檢學會)、中華民國醫檢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簡稱醫教會)及全國各大學醫技系共同努力下,將學生至醫院實習的內容求得共識,再透過衛生署對醫學檢驗實習機構的認定及考選部對醫事檢驗師考試資格在實習認定做了規範之後,對我國醫檢專業人員的培育,從明年開始將邁入一新的里程碑。教、考、訓、用是人才培育最終的目的,然而醫院教學人力的缺乏、醫院規模不一、學校臨床老師的不足,及執業環境的惡劣,都將影響醫學檢驗臨床實習教育在國內的發展。
考選部於今年2月23日發布自2013年6月1日以後畢業者,若要參加高等考試醫事檢驗師的考試,其實習學科、實習內涵、實習週(時)數、實習場所及實習補修規定,均有一定規範[1]。實習完之後,必須由學校出具醫事檢驗實習證明書才得以報考。規範中除對實習學科及實習時數有明確的規定外,實習內涵中甚至明確指出,得講授特定內容及操作特定項目。這項新的規定,無形中將提升國內醫檢專業水準,值得肯定。但運作的同時,我對目前學生實習權益、學校教育及醫院教學所面臨的挑戰,提出個人的淺見。
學生實習權益
站在教育的立場,如何讓學生能在適當的環境裡學習,是我們老師的責任。但現今對學生到實習醫院的安排、實習週數、學校老師在實習中所扮演的角色及重要科目欠缺實習安排等,我們仍有許多努力之處。
實習醫院的安排及實習週數
全國有14所醫技相關學校,每年培養一千多名學生,所有學校的實習都安排在最後一學年(大四或專五)。目前除台大、成大及長庚三所學校在自己大學的醫院實習外,其餘學校則分散在全國各醫學中心、區域及地區教學醫院,由兩家至30幾家實習醫院不等(表一)。由於每所學校的學生人數不同,以及各家醫院對學生人數有總量限制,因此有些學校安排學生在同一學期實習,有些學校則安排在上下學期,這將造成學校課程與實習安排上的困擾。也因有些學校課程都還沒上,學生已安排實習,容易造成學習效果不彰的窘境。此外,受限於實習時間的限制,許多重要課程的實習週數也略嫌不足,如臨床生化是所有檢驗部門檢體量及操作項目最多(超過百種)的科室,但目前只規範2週,若只學按鈕來分辦操作項目,也許一週已綽綽有餘,但若要了解整個檢查項目的原理、臨床應用與諮詢,以兩週的時間,並不足以完成必要的訓練,未來可加以調整。
學校老師的角色
雖然各醫院會依照學校的要求,作一份實習標準作業程序,來符合考照的需求。但實習醫院的不同,實習生在各醫院能看到或操作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因此學校老師的角色就很重要。目前除三所學校在自己的醫院實習,全程有老師參與教學,其餘學校只有部分老師參與醫院的專題報告;另有部分學校只安排老師至實習醫院訪視,因此,多數學生在20週的實習中,除與醫院的醫檢師有互動外,與學校老師互動的機會很少,實習效果大打折扣。當學生也繳交全額學雜費給學校時,學校有責任與學生及實習醫院增加互動,並提出檢討改進方案,讓學生的學習成效能反應到真實狀況。
臨床病毒實習的重要性
病毒感染是台灣傳染性疾病中為社會大眾關注的話題,也應該是學生實習重點之一,但在目前考照的規範下並未把臨床病毒實習納入必修課程,可能是因為部分教學醫院並沒有設置病毒檢驗室所致。但以目前所有醫學中心及部分區域醫院已設立的病毒實驗室,要讓學生實習應該是可以溝通協調的。站在教育立場,如何讓學生的受教權有公平的學習機會,是學校與醫院應努力的方向。
跨領域的學習
雖然檢驗部門有許多自動化儀器及人工操作的項目,學生在短時間內,除要了解儀器的原理及操作外,更要學習解讀這些冷冰冰數據與病人疾病的關聯性。一個病人的檢體可能分散在不同的檢驗部門,若能透過跨領域的學習,了解整個檢驗數據的判讀,在學習上將更為有趣,也了解醫檢師在整個醫療團隊扮演的角色。可惜,這種有意義的課程目前並沒有在現今的規範下呈現,未來若能將此納入實習規範,將是醫檢實習的最高境界。
學校教育的挑戰
學生到醫院實習的目的主要是將學校所學的知識與實務連結,也即學校所規劃的課程內容不論是講授或實驗課程,都要與臨床結合,相輔相成達到最佳效果。但目前醫技系師資結構不健全及實驗課經費的缺乏,要達成此目標仍須努力。
師資結構不合理
目前全國醫技系師資結構,多數具有博士學位,其中有超過半數老師也具有醫檢師資格(表二),但這些有醫檢師執照的老師多數並無臨床實務經驗,只有極少數的老師目前在醫院有兼職且負責臨床工作。所幸,有部分學校會要求老師在寒暑假至醫院學習,讓老師能在教學與實務工作上暫不脫節,但這樣的學校畢竟是少數。多數學校聘請具有臨床經驗的醫檢師作為兼任老師,但若一個系沒有適當比率的專任臨床師資,所有臨床課程全靠兼任老師來主導,這對學生的教育是否公平,也得考量。改善方法,唯有透過教育部對醫技科系的規範,將此列為學校評鑑的必備項目,才能彌補此缺失。
實驗經費不足
醫技系是著重在醫藥生物檢驗的系所,因此,實驗課一向是醫技學門重要的訓練課程。由於國內大學的學雜費不易調漲,而實驗室的耗材卻年年上漲,多數學校實驗經費的缺乏是可預見的。因此,許多實驗課程會常以模擬方式取代;操作項目與當今醫院實驗室的做法脫節;若有實驗,為了減少耗材的使用,也常以分組操作取代個人操作。如此訓練出來的學生,讓許多醫院的醫檢師不敢苟同。筆者在國立大學服務,學校分配系所經費主要以學生人數計算,在一定公式下,學生實驗經費年年不足。本系為了讓每位學生能親手操作,系主任每年都要為學生的實驗經費傷透腦筋,頻頻上簽呈給學校,希望有額外的經費能挹注。這種不分科系的需求性,以齊頭式分配經費的方式,應該要有所改善,才能維持學校教育與臨床教育的一貫性。
醫院教學的挑戰
最近媒體一直有血汗醫院的報導,主要在討論醫師及護理師人力短缺及超時工作,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政府也釋出善意,提出多項改善方案。但媒體從來沒有關心其他類別的醫事團體,因此社會大眾也無從得知詳情。
醫檢教學人力缺乏
以醫檢師而言,除臨床服務外,每年要準備多項評鑑及認證,有些醫院還被要求做研究,夜晚須加班準備文件資料及教案。雖然他們沒有在第一線面對病人(抽血櫃台除外),但超時的工作量,有假不能休及待遇偏低的情況,已普遍存在台灣的各大醫院,造成執業醫檢人員士氣低落。由於最新衛生署公告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對醫檢專業人力的配置相當不公平,因此要增加醫檢人力更是緣木求魚。根據目前衛生署醫事人員資料庫的資料顯示,全國一般病床開放總數與醫檢人力的比率,平均為每13.57床配置一位醫事檢驗人力,但新設置標準是每25張床只需一位醫檢人力,因此,在正常情況下,醫院管理階層不會輕易增加人員。管理階層要的只是績效,很多醫院為了減少醫檢人力,許多項目早已委外檢驗。而當外包所賺的盈餘比自己設置檢驗項目還要多時,試問有多少醫院會想自己做呢?在如此情況下,我好奇的想問:以現有的人力配置,一位教學醫檢師能有多少時間可以來指導實習生呢?
醫院須跨部門整合
目前醫技系學生的實習單位主要在檢驗部門,但並不是所有實習項目都在檢驗部。例如臨床生理(心電圖、腦波、肺功能及超音波)及分子檢驗室通常需安排在不同部門的實習,而這些單位的操作人員,來自不同專業領域,很多都不是醫檢師。但以目前對考照學生要求實習一至二週的規定,各院為了要能爭取實習生及教學醫院的頭銜,必定想盡辦法協調、設立或與其他醫院建立合作。跨部門及跨院的學習,需要透過醫院行政單位對不同部門的整合,教育才會有一致性,這也才會是學生的福氣。
結語
今年剛好是醫技教育的第60年(含早期訓練班三年),也是第一次學生至醫院實習有明確的規範。透過醫檢學會、全聯會及各校醫技系的協調,達成可行方案,再透過教育部、衛生署及考選部的規範來要求學校及醫院。這是一次相當成功的模式,也將醫檢教育推向另一個旅程碑。為了落實真正的學校教育與臨床教育相結合,期待這種合作模式能持續,以解決當今醫檢界眾多的難題,讓醫檢教育的活水能源源不絕。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五日
本篇發表於 醫療品質 2012 6(5):38-41
參考資料
1.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檢驗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檢驗師考試實習證明書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3&menu_id=320&laws_id=110
2.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臨床實習教育研討會 100年4月30日台南成功大學醫技系承辦,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主辦
3. 醫學檢驗生物技術教育評鑑研討會 101年4月27日台中中台科技大學醫技系承辦,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主辦
表一 全國醫技系學生實習週數及實習醫院一覽表[2]
學校 週數 實習
台大 21 台大附設醫院
陽明 20-23 北榮、馬偕、新光
北醫 20 醫學中心5家,區域醫院5家,分上下學期
長庚 20 長庚醫院
中國 20 醫學中心5家,區域醫院3家
中山 20 醫學中心7家,區域醫院7家
成大 20 成大附設醫院
高醫 20 高醫及成大附設醫院
慈濟 20 北榮、高榮、長庚、慈濟
元培 20 醫學中心6家,區域及地區醫院28家,分上下學期
中台 20 醫學中心6家,區域及地區醫院31家
中華 20 醫學中心11家,區域及地區醫院26家
輔英 20 醫學中心10家,區域及地區醫院20家
仁德 20 醫學中心3家,區域及地區醫院29家
表二 全國醫技系專任師資及具醫檢師證照人數[3]
職稱人數(證照人數)
學校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合計 教師證照比率(%)
台大 5 (5) 6 (6) 3 (3) 0 14 (14) 100
陽明 6 (3) 6 (5) 2 (2) 0 14 (10) 71
北醫 5 (3) 1 (0) 6 (3) 4 (3) 16 (9) 56
長庚 6 (4) 4 (2) 9 (5) 0 19 (11) 58
中國 1 (1) 6 (5) 4 (3) 1 (1) 12 (10) 83
中山 5 (3) 7 (7) 10 (7) 0 22 (17) 77
成大 6 (5) 4 (4) 2 (2) 0 12 (11) 92
高醫 3 (3) 2 (1) 6 (5) 0 11 (9) 82
慈濟 2 (1) 6 (2) 4 (4) 0 12 (7) 58
元培 1 (0) 4 (3) 6 (3) 1 (0) 12 (6) 50
中台 2 (0) 9 (7) 6 (6) 4 (4) 21 (17) 81
中華 4 (2) 5 (2) 12 (8) 11 (4) 32 (16) 50
輔英 5 (2) 11 (7) 11 (6) 3 (3) 30 (18) 60
仁德 0 0 4 (1) 8 (3) 12 (4) 33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
醫檢界談判人才在那裏呢?--從醫療機構公告設置標準談起
去年底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修正草案後,在許多場合我們聽到此次修正案對醫檢界是項利多。但檢視整個公告內容後,就醫事檢驗專業人力部分,在血液透析室、急診醫療及中醫診所,雖有少許斬獲,但整體而言對醫檢人力需求,並沒太大結構性的改變。開放西醫診所醫師可執行做檢驗,無形中壓縮醫檢師的就業及開業檢驗所業務的機會。若對照護理師、藥劑師及其他醫事團體之專業人士,在此次公告設置標準中所爭取到的權益,我們醫檢團隊在與政府醫藥衛生部門及各醫事團體的協商中頗居弱勢,必影響醫事檢驗未來的發展,值得醫檢界省思。
衛生署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會議,早已成為各醫學職業團體及利益團體與政府的角力戰場,因為這是政府對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母法,格外引發大家的重視。公告修訂一定是經過多次開會、協商、妥協後的結果,因此各醫療相關職業團體(公會、學會)必用盡心思,凝聚多方共識,請最好的談判人才去開會,替自己的團體爭取權益。一旦完成修訂並公告,就得再等多年,才有機會再改變。
綜合醫院與醫院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
根據100年11月9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內容,其中第三條附表一有關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在急性一般病床的人床比率由現行每50床應有一人以上,修訂為每50床應有二人以上;血液透析修訂為每50床應有一人以上;急診每班8小時,全天24小時服務,均須有醫事檢驗人員;設有血庫者,應有專人管理」。
從修訂辦法公告內容乍看起來,醫檢界應該相當高興,特別是由現行50床應有一人以上,修訂為每50床應有二人。然而現行(96年)醫策會的醫院評鑑標準,早已要求每50床應有二人以上(醫學中心若為20床/人為C級, 19床為B級,18床為A級;區域醫院25床/人為C級, 24床為B級,23床為A級)。因此,這項新修訂對醫事檢驗人力並沒有任何改善。此外,根據目前衛生署醫事人員資料庫的資料(表一)顯示,全國一般病床開放總數與醫檢人力的比率,平均為每13.57床配置一位醫事檢驗人力(醫學中心為10.35床、區域醫院為13.64床、地區教學為16.90床、地區醫院為18.43床),這數字遠遠低於現今公告的標準。醫事人力在醫院評鑑是評審委員查看的重點之一,因此有位醫檢主任開玩笑的說,檢驗部門根本不用評,我們的人力需求早已超過標準甚多。
我不知道每25床只需一位醫檢人力是如何精算出來?實地走訪各家醫院檢驗部門現況,以現有人力早已人仰馬翻,幾乎都超時工作。因此以現行床數計算醫檢人力,絕對是不正確。從醫院管理者角度,醫檢人力遇缺不補,似乎理所當然;若有補人,好像是對醫檢主管的恩賜。此外,要由超出標準甚多的醫檢人力來支援血液透析、急診班及血庫等法條內容所規範的人力,對任何一位管理者而言,實在太容易了。因此,根據公告辦法,對醫院的醫檢人力,幾乎可以預言,是不會有太多的改變。我相信我們與會的談判代表也深知此現況,但沒在此次修正訂妥前努力遊說,失去良機,甚為可惜。
診所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
衛生署公告第十條附表七,有關診所人力配置,西醫診所「設檢驗設施者,除由醫師親自執行該業務者外,應有醫事檢驗人員一人」,此條文無疑讓醫師可以有法令依據從事檢驗工作,大幅減少醫檢師在診所執業的機會,也壓縮了開業醫檢師的業務。但事實是如何呢?大多數診所的醫生無暇親自操作,而以廉價聘請非檢驗背景的醫事人員從事檢驗工作,造成錯誤的檢驗結果。以過去發生在高雄一家婦產科診所為例,在醫師授權下,由護士驗血型,在沒有做交叉試驗下逕行輸血,造成一屍二命的悲劇。這事件凸顯醫檢是一項專業,非其他醫事人員可取代。因此,西醫診所的法條應該與中醫診所法條相同「設有醫事檢驗設施者,應有醫事檢驗人員一人」才會是較佳的談判結果。對照藥師法條「設調劑設施者,除有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規定(偏遠地區才可以由診所醫師調劑)所訂情形外,應有藥事人員一人以上」,我們似乎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醫檢與其他醫事團體的比較
醫檢與其他主要醫事團體的比較,列於表二。護理人員在此次的公告是最大的贏家,他們不僅在一般急性病床的人床比率,由每四床一位護理人員降為每三床一人外,其他各種特別病房也都有新規範來增加護理人力。由於護理的工作性質與檢驗不盡相同,較難比較。但反觀藥劑人員,不僅病床數與藥劑人員的比率有改變外,增加加護病房及燙傷病房,每20床須有一名藥劑人員、門診調劑作業及特殊調劑作業都需有專人負責等新規範。而門診及急診以日處方箋,每滿一百張處方箋,應增聘一名的規範,無形中幫藥劑人員爭取到相當多的人力。此外,在條文中又明訂開業一年以後,依前一年服務量計算人力,將讓藥劑的人力,在不必修法下,即可彈性增加人力。
每個專業都有其特殊處,很難直接相比,但若以每滿一百張處方箋,應增聘一名藥師人力而言,為什麼醫檢人力的標準不能以檢驗單作為計算基礎呢?一張藥劑處方箋可能很快就處理完,直接交到病人手上。但同樣的時間,醫師開出的檢驗單可能還在抽血、離心、鏡檢、生化、血液等,而複雜的細菌及病毒培養,更需耗費時日與人力才能完成一份報告。這件事完全不是在討論〝一百張門診藥劑處方箋須有一位藥劑師〞的設置標準是否合理?而是凸顯藥劑的談判代表說服各醫事團體及衛生署官員的能力,絕對是我們該學習的。
如何尋求改善
從此次公告結果,顯然過去幾年來我們的努力沒有看到突破性的成效。我無意苛責任何談判代表,他們代表醫檢團體開會,犧牲個人時間,日夜加班以熟悉法規,還須忍受外在的冷嘲熱諷,有些回去還要面對主管的壓力,這絕對是吃力不討好的任務。去年我曾寫一篇”給全聯會的期許”(台灣醫檢會報26(3):1-4. Sep 2011),指出全聯會最重要的職責是幫執業或開業會員,爭取應有權益,解決制度面及法規面的問題。內文也特別談到:領導人風格、政策延續性及法規專職的重要性,這些仍可以說明,此次為什麼我們沒有突破性進展的原因。
要與醫界、衛生署、健保局、醫策會談判,絕對要參考藥劑師公會的運作模式,由善於言詞論述的開業藥局代表,固定且長期負責。原因很簡單,開業者完全沒有包袱,衝撞體制沒有忌諱,可以自由論述與辯駁。反觀,執業會員就有所顧忌。過去曾發生一位執業主管,代表醫檢師全聯會與衛生署開會,過程中被醫院強制召回的窘境。所以,讓膽識過人且無包袱的開業代表負責談判為宜。
與利益團體談判,特別是弱勢的我們,絕非一般人可以勝任。每次在開會場合,可以看到一些代表滔滔不絕、講話條理分明、引經據典、鏗鏘有力,如此的代表能說服會議主席的機會相對就大。反之,若沒有做足功課、了解法令前後的關連性,加上膽識不足、缺乏言詞辯論的技巧與經驗,如何幫團體爭取應有的權益呢? 總統大選時鬧得沸沸騰騰的宇昌案,蔡英文被世界知名生技專家及院士找來當宇昌公司董事長,大家認為她是一位傑出的國際談判高手,能軟硬兼施,達到目的。因此當今醫檢界也希望能找到一組好的談判人才,這是任何一位醫檢界領導人無法迴避的問題。
醫檢界是否有好的談判人才呢?答案絕對是肯定的!翻開當年制訂醫檢師法時,若非有一組好的談判人才,並肩奮鬥,我們如何能爭取到? 此外,過去在許多場合,我們還曾帶領放射師、營養師、復健師,聯合藥劑師與護理師一起與醫界、衛生署及健保局周旋,如今這些醫事團體也已獲得成果,我們呢? 瑜亮情節的陰影一直存在於醫檢界,一個小小團體若無法有效善用每個人的優點,將是醫檢界的損失。
結語
今年適逢全聯會成立30週年也是醫技教育的60年(含訓練班三年),一甲子的時間,醫檢專業能力不斷的提升,許多醫療院所檢驗部門也完成國際認證,並與國際接軌,然而我們的各項醫檢權益,卻沒有得到專業人士應有的尊嚴。雖然我們有醫檢師法保障,但實際面我們仍然受到許多不合理的法條所限制。弱勢者如我們,若依然故我,遲早一定會被人所遺棄。為了能突破窘境,我誠心希望,醫檢界一定要找出適合的談判人才,才有機會看見未來的曙光。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7(2):53-57
附註:
四月九日行政院衛生署已正式公告新修正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與去年底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修正草案並無太大差異,雖然醫檢師全聯會代表在正式公告前仍積極與衛生署溝通,但顯然沒有突破性的進展。此外,五月八日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評鑑委員共識也已正式公告,對醫檢專業有許多不公平之處。未來我們的專業勢必面對更艱難的挑戰,醫檢界需要有遠見的領導者和團隊,來解決當今醫檢的層層問題。
衛生署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會議,早已成為各醫學職業團體及利益團體與政府的角力戰場,因為這是政府對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母法,格外引發大家的重視。公告修訂一定是經過多次開會、協商、妥協後的結果,因此各醫療相關職業團體(公會、學會)必用盡心思,凝聚多方共識,請最好的談判人才去開會,替自己的團體爭取權益。一旦完成修訂並公告,就得再等多年,才有機會再改變。
綜合醫院與醫院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
根據100年11月9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修正內容,其中第三條附表一有關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在急性一般病床的人床比率由現行每50床應有一人以上,修訂為每50床應有二人以上;血液透析修訂為每50床應有一人以上;急診每班8小時,全天24小時服務,均須有醫事檢驗人員;設有血庫者,應有專人管理」。
從修訂辦法公告內容乍看起來,醫檢界應該相當高興,特別是由現行50床應有一人以上,修訂為每50床應有二人。然而現行(96年)醫策會的醫院評鑑標準,早已要求每50床應有二人以上(醫學中心若為20床/人為C級, 19床為B級,18床為A級;區域醫院25床/人為C級, 24床為B級,23床為A級)。因此,這項新修訂對醫事檢驗人力並沒有任何改善。此外,根據目前衛生署醫事人員資料庫的資料(表一)顯示,全國一般病床開放總數與醫檢人力的比率,平均為每13.57床配置一位醫事檢驗人力(醫學中心為10.35床、區域醫院為13.64床、地區教學為16.90床、地區醫院為18.43床),這數字遠遠低於現今公告的標準。醫事人力在醫院評鑑是評審委員查看的重點之一,因此有位醫檢主任開玩笑的說,檢驗部門根本不用評,我們的人力需求早已超過標準甚多。
我不知道每25床只需一位醫檢人力是如何精算出來?實地走訪各家醫院檢驗部門現況,以現有人力早已人仰馬翻,幾乎都超時工作。因此以現行床數計算醫檢人力,絕對是不正確。從醫院管理者角度,醫檢人力遇缺不補,似乎理所當然;若有補人,好像是對醫檢主管的恩賜。此外,要由超出標準甚多的醫檢人力來支援血液透析、急診班及血庫等法條內容所規範的人力,對任何一位管理者而言,實在太容易了。因此,根據公告辦法,對醫院的醫檢人力,幾乎可以預言,是不會有太多的改變。我相信我們與會的談判代表也深知此現況,但沒在此次修正訂妥前努力遊說,失去良機,甚為可惜。
診所醫事檢驗人力設置標準
衛生署公告第十條附表七,有關診所人力配置,西醫診所「設檢驗設施者,除由醫師親自執行該業務者外,應有醫事檢驗人員一人」,此條文無疑讓醫師可以有法令依據從事檢驗工作,大幅減少醫檢師在診所執業的機會,也壓縮了開業醫檢師的業務。但事實是如何呢?大多數診所的醫生無暇親自操作,而以廉價聘請非檢驗背景的醫事人員從事檢驗工作,造成錯誤的檢驗結果。以過去發生在高雄一家婦產科診所為例,在醫師授權下,由護士驗血型,在沒有做交叉試驗下逕行輸血,造成一屍二命的悲劇。這事件凸顯醫檢是一項專業,非其他醫事人員可取代。因此,西醫診所的法條應該與中醫診所法條相同「設有醫事檢驗設施者,應有醫事檢驗人員一人」才會是較佳的談判結果。對照藥師法條「設調劑設施者,除有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規定(偏遠地區才可以由診所醫師調劑)所訂情形外,應有藥事人員一人以上」,我們似乎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醫檢與其他醫事團體的比較
醫檢與其他主要醫事團體的比較,列於表二。護理人員在此次的公告是最大的贏家,他們不僅在一般急性病床的人床比率,由每四床一位護理人員降為每三床一人外,其他各種特別病房也都有新規範來增加護理人力。由於護理的工作性質與檢驗不盡相同,較難比較。但反觀藥劑人員,不僅病床數與藥劑人員的比率有改變外,增加加護病房及燙傷病房,每20床須有一名藥劑人員、門診調劑作業及特殊調劑作業都需有專人負責等新規範。而門診及急診以日處方箋,每滿一百張處方箋,應增聘一名的規範,無形中幫藥劑人員爭取到相當多的人力。此外,在條文中又明訂開業一年以後,依前一年服務量計算人力,將讓藥劑的人力,在不必修法下,即可彈性增加人力。
每個專業都有其特殊處,很難直接相比,但若以每滿一百張處方箋,應增聘一名藥師人力而言,為什麼醫檢人力的標準不能以檢驗單作為計算基礎呢?一張藥劑處方箋可能很快就處理完,直接交到病人手上。但同樣的時間,醫師開出的檢驗單可能還在抽血、離心、鏡檢、生化、血液等,而複雜的細菌及病毒培養,更需耗費時日與人力才能完成一份報告。這件事完全不是在討論〝一百張門診藥劑處方箋須有一位藥劑師〞的設置標準是否合理?而是凸顯藥劑的談判代表說服各醫事團體及衛生署官員的能力,絕對是我們該學習的。
如何尋求改善
從此次公告結果,顯然過去幾年來我們的努力沒有看到突破性的成效。我無意苛責任何談判代表,他們代表醫檢團體開會,犧牲個人時間,日夜加班以熟悉法規,還須忍受外在的冷嘲熱諷,有些回去還要面對主管的壓力,這絕對是吃力不討好的任務。去年我曾寫一篇”給全聯會的期許”(台灣醫檢會報26(3):1-4. Sep 2011),指出全聯會最重要的職責是幫執業或開業會員,爭取應有權益,解決制度面及法規面的問題。內文也特別談到:領導人風格、政策延續性及法規專職的重要性,這些仍可以說明,此次為什麼我們沒有突破性進展的原因。
要與醫界、衛生署、健保局、醫策會談判,絕對要參考藥劑師公會的運作模式,由善於言詞論述的開業藥局代表,固定且長期負責。原因很簡單,開業者完全沒有包袱,衝撞體制沒有忌諱,可以自由論述與辯駁。反觀,執業會員就有所顧忌。過去曾發生一位執業主管,代表醫檢師全聯會與衛生署開會,過程中被醫院強制召回的窘境。所以,讓膽識過人且無包袱的開業代表負責談判為宜。
與利益團體談判,特別是弱勢的我們,絕非一般人可以勝任。每次在開會場合,可以看到一些代表滔滔不絕、講話條理分明、引經據典、鏗鏘有力,如此的代表能說服會議主席的機會相對就大。反之,若沒有做足功課、了解法令前後的關連性,加上膽識不足、缺乏言詞辯論的技巧與經驗,如何幫團體爭取應有的權益呢? 總統大選時鬧得沸沸騰騰的宇昌案,蔡英文被世界知名生技專家及院士找來當宇昌公司董事長,大家認為她是一位傑出的國際談判高手,能軟硬兼施,達到目的。因此當今醫檢界也希望能找到一組好的談判人才,這是任何一位醫檢界領導人無法迴避的問題。
醫檢界是否有好的談判人才呢?答案絕對是肯定的!翻開當年制訂醫檢師法時,若非有一組好的談判人才,並肩奮鬥,我們如何能爭取到? 此外,過去在許多場合,我們還曾帶領放射師、營養師、復健師,聯合藥劑師與護理師一起與醫界、衛生署及健保局周旋,如今這些醫事團體也已獲得成果,我們呢? 瑜亮情節的陰影一直存在於醫檢界,一個小小團體若無法有效善用每個人的優點,將是醫檢界的損失。
結語
今年適逢全聯會成立30週年也是醫技教育的60年(含訓練班三年),一甲子的時間,醫檢專業能力不斷的提升,許多醫療院所檢驗部門也完成國際認證,並與國際接軌,然而我們的各項醫檢權益,卻沒有得到專業人士應有的尊嚴。雖然我們有醫檢師法保障,但實際面我們仍然受到許多不合理的法條所限制。弱勢者如我們,若依然故我,遲早一定會被人所遺棄。為了能突破窘境,我誠心希望,醫檢界一定要找出適合的談判人才,才有機會看見未來的曙光。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7(2):53-57
附註:
四月九日行政院衛生署已正式公告新修正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與去年底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的修正草案並無太大差異,雖然醫檢師全聯會代表在正式公告前仍積極與衛生署溝通,但顯然沒有突破性的進展。此外,五月八日101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評鑑委員共識也已正式公告,對醫檢專業有許多不公平之處。未來我們的專業勢必面對更艱難的挑戰,醫檢界需要有遠見的領導者和團隊,來解決當今醫檢的層層問題。
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
成立專科醫檢師的重要性
醫檢學會多年前已討論成立專科醫檢師的議題,但並沒實施,二年多前學會吳竹蘭理事長擬推動專科醫檢師的考試,但遭大部份基層醫檢師的反對,而停止進行,今年因台灣分子醫學會推動臨床分子醫學專科醫檢師的甄審,再次引起討論。但多數人總以當今醫檢專業在醫院受到不平等待遇以及檢驗所面臨門可羅雀的寒冬來做為它不需存在的理由。目前醫檢師從制度面及執行面有許多問題待解決,而長期受到剝削、打壓、不合理的工作量及薪資所得也未改善,但這不是本文想討論的問題。以下我僅對成立專科醫檢師的重要性提出我個人的看法。
任何一個專門職業要得到認可,一定得通過國家所認定的考試,取得專業資格。但一個專業領域若範圍過大,各領域又有其獨特性,若要成為該領域的專精者,一定得發展各專科領域。如醫科畢業生除有醫師執照外,在進入醫院後不僅有內、外、婦、兒等四大科別,在其下又有許多次專科;護理領域除有護理師執照外,還有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等證照。這些具進階資格的專業醫師或護理師證照,不僅對其在專業領域的專精表現給於肯定外,同時對於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照護將會有所提升。我國醫檢師法對於醫檢師執業的範圍已有明確規範,包含一般臨床檢驗、臨床生化檢驗、臨床血清檢驗、臨床免疫檢驗、臨床血液檢驗、輸血檢驗及血庫作業、臨床微生物檢驗、臨床生理檢驗、醫事檢驗業務之諮詢及臨床檢驗試劑之諮詢。以目前醫檢領域發展的快速,任何一位醫檢師要專精所有領域,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專科醫檢師的發展勢必有其必要性。
在美國,不僅美國臨床病理學會(American Society for Clinical Pathology)有各種專科醫檢師的証照外,同時各個專業的學會也有”專科”及”專家”的證照制度。但在我們國家與醫檢師有關之業務,除細胞學會有細胞醫檢師的証照、感染控制學會對其所屬業務的執行者有專業的規範、各單位也有自行使用的名稱,如品管醫檢師、教學醫檢師等頭銜外,其他就只有一般醫檢師的職稱。根據衛生署的資料顯示,目前取得醫檢師執照約有一萬九千人,分散在不同領域,但主要仍以醫檢相關業務為主。一個在職場工作10年、20年,甚至30年以上的資深醫檢師,其專業能力在其特定領域,一定在水準以上,若能透過適當程序給予專科醫檢師的資格,對於其個人及單位將更具意義。
專科醫檢師在醫學中心及教學醫院,對主管而言,是否會因有專科醫檢師的證照而影響主管對人員的調度?我認為是不會的。這些已取得專科醫檢師資格的人,還是可以從事其它醫檢相關業務。但對小醫院、診所或檢驗所會有所顧慮,特別是檢驗所。目前台灣約有400多家檢驗所,但真正有日常運作的不到一半,其中檢驗所醫檢師的人數可以從一人檢驗所至數十人的大型檢驗所都有,然大型檢驗所的家數只有少數幾家,因此小型檢驗所也是施行專科醫檢師最大的阻礙所在。小型檢驗所擔心的莫過於未來在實施專科醫檢師後,有很多檢驗項目將不能做,須要有專科醫檢師執照才能來執行。其實檢驗所的施行細則在專科醫檢師實施之後,是可以透過公開討論的。我個人認為小型檢驗所,可以視如一般家庭醫檢師,就像一般病人可以透過家庭醫師先行做第一線的檢查一樣。但較精密、較困難的檢驗項目,則需有專科醫檢師的證照為宜。
有些資深醫檢師建議,若專科醫檢師的設置不能得到衛生署的許可,就不要有專科醫檢師的設置,我深不以為然。因為專科醫檢師的證照是對個人專業能力的肯定,有些醫院會因有專科醫檢師的設置,有更多的醫檢分級,相對薪資可能也會有調整。但我個人認為不論是否有升級或調薪,這些因素不應該是影響專科醫檢師證照的設置。因此,我建議全聯會應以專科醫檢師的法制化為優先,排除一切障礙,積極與衛生署溝通,相關証照程序若能獲得衛生署的認可,對醫檢專業將有多一層的保障。
現階段可能有許多學會有意願來規劃與醫檢相關的專科醫檢師認證,全聯會可以透過內部組織研擬方案,站立於制高點委託專業學會來實施證照考試,建立整個專科醫檢師的架構。目前大家擔心的是一旦要實施,專科醫檢師的資格認定要含蓋那些專科?要如何考試或口試?它通過的標準又是什麼?我認為這些細節問題,都是可以公開討論的。
幾年前署立醫院及醫學中心開始做實驗室認證時,大多數的實驗室多持觀望,如今全台多數的實驗室都已通過認證,政府也已將實驗室認證視為醫院評鑑及健保給付必備條件之一。雖然醫檢師的日常工作量大量增加,但不可否認整個檢驗品質,透過認證也得到提升,對於病人的醫療照護絕對有幫助。我深信各項專科醫檢師證照開始實施後,也必然會有同樣效益出現,當專科醫檢師在全台已普及後,醫院的評鑑也勢必將此納入規範,屆時醫檢的專業將進入另一個旅程碑。
總之,目前醫檢師所處的環境,是極其惡劣。爭取專科醫檢師的證照,對目前現況可能沒有太多的改變,且對醫檢師可能有另一種負擔,但對任何一位長久在工作崗位上的醫檢師,若能適時給予肯定,將是一種榮譽,若這榮譽又是來自於政府單位的認可,我認為更加寶貴。此外,透過專科醫檢師的頒發,將有助於提升醫檢師的形象,因此成立專科醫檢師的證照制度就有其必要性,今日不做,明日還是要做,雖然專科醫檢師的制度運作,剛開始大家會有所不適,但長遠來看,對醫檢師的專業形象,絕對是利多於弊,我樂見其成。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二日中秋夜
本篇發表於全聯會醫檢會刊1(2):35-36
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
我對全聯會的期許
去年秋天我因撰寫”一位醫技人的省思”得到許多迴響,全聯會理事長也因此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各項議題,不同意見紛湧而上,無論結果如何,至少醫檢界在內部討論醫檢的未來,絕對是正確的一件事。但最近社會上發生一連串與醫檢業務有關之事件後,雖然我們的父母官,也在媒體發表言論,但並沒深入去探討問題根源,尋求解決問題的決心。這些事件對在醫療體系相對弱勢的我們,本來是宣揚理念的大好時機,在人氣可用的時間點,讓社會上知道醫檢師在整個醫療體系所扮演重要的角色,但眼看機會一次又一次的流失,身為醫檢界的一份子,讓我對醫檢的未來發展感到憂心。
目前在醫檢界最具有代表性的組織是中華民國醫檢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它是所有執業會員的公會,為法定組織;在學術領域中醫檢會員人數最多的是社團法人台灣醫事檢驗學會(簡稱醫檢學會)。全聯會的職責主要在幫執業或開業會員,爭取應有權益,解決所有制度面及法規面的問題;而學會就其名主要著重在專業領域的學術發展,舉辦新知學術研討會、發行學術刊物,與國際學術團體聯繫及合作是其主要任務。因此,全聯會是代表整個醫檢團體對外的窗口,它的一言一行會影響醫檢界的走向,也影響社會對這團體的觀感。然而幾次事件下來,我認為這組織需要再重新做調整的時候。以下僅對全聯會會務運作,在對事不對人的情形下,提出我個人看法。
全聯會的任務
依據組織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全聯會的任務共有13項,包括會員業務之指導、互助及福利;現代檢驗學之介紹、研究、編譯及編印書報雜誌;檢驗糾紛之調查;協助進行公共衛生及保健、福利事項;維護全民健康及醫療救濟事項;輔導推行醫事檢驗法令;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及諮詢;促進會員組織之健全發展;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促進國際醫事檢驗機構或團體之聯繫;醫學制度、醫事檢驗學教育及醫事檢驗行政等建議事項。這些包山包海的任務是否是全聯會都要做,還是有任務的優先次序呢?目前會務只靠單薄的一兩位專職及一群幹部來達成,對於重要議題也常因人力短缺,無法延續而失焦。我認為全聯會的角色應將重心放在制度面及政策面,規劃各種與醫檢相關事宜,幫助醫檢師爭取權益及替醫檢的未來鋪路即可。其它事宜,全聯會可站在制高點與相關學會合作推動,如此不僅可將人力、物力集中在法規及政策面,同時又可與各學會維持良好關係,何樂而不為呢?
幹部的組成
全聯會目前有理監事46人加上3位執行長、3位副執行長、1位秘書長及2位副秘書長共55位幹部,陣容相當龐大。會務由14個委員會來執行全聯會章程中所指定的13項任務。從會務的性質,全聯會與醫檢學會的角色截然不同,因此全聯會與醫檢學會幹部的組成也應有所不同。但有趣的是,現今醫檢學會的理監事中有將近一半的人也是全聯會的理監事,這種一雙腳跨兩條船的作風,顯然影響全聯會及醫檢學會在自我角色上的運作。目前所有的理監事是屬不支薪的幹部,每一位理監事在各自的職場上一定有其社會地位,大家平時已非常忙碌,在公餘時間才能討論問題並落實成效,因此,我更好奇的想問,目前這14個委員會中有多少委員參與實質運作,而各個委員會的成效又是如何呢?這些扮演雙重角色的理監事,是否會有角色錯亂的問題,還是兩會職掌有太多的重疊性? 這些問題應被提出來討論。
領導人的風格
領導人的特質永遠是單位能否經營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每一屆全聯會的理事長都很賣力在替醫檢師做事。現任理事長上任一年多來,到處與政府相關單位做政策性溝通,隨時應付各種突發狀況,像救火隊似的在滅火,在協調,其精神可佩。此外,他還需花額外時間至醫檢學會當監事,負責學會中不同委員會的事宜。每日疲於奔命,如此的努力若能得到掌聲絕對值得,但現況醫檢師的地位每下愈況,怨聲載道,眾人皆知,這也是他身為全國性領導人無法迴避的問題。因此,理事長每到之處,總聽到地方幹部提出對政策的質疑。領導者除要有傾聽不同意見的雅量及溝通能力外,更要善用醫檢界的人才。醫檢的圈子相當小,任何風吹草動,信息很快傳開,誰會做事、誰會自我圖利,一清二楚。每個人都有優缺點,一位好的領導者,就是要能挑選出好人才,讓其發揮所長,協助推動會務。三顧茅廬的故事足以借鏡,以目前全聯會的職責,我們應該反思一下,這些幹部是否是最好的夢幻組合呢?
政策延續性
全聯會成立至今已十屆近30年的時間,這段期間每屆理事長都有自己設定的目標在推動,然而可悲的是許多的政策並無延續性,特別是全民健保實施後,整個制度面的改變,很多給付及評鑑對檢驗界格外不合理,透過漫長的協商及談判過程,才能爭取到一點點的進展。在中央部會與各利益團體談判時,除要有豐富的人脈及談判技巧外,就是需要時間來磨合,最後讓法令落實執行才算成功。若新任理事長無法延續前朝的政策,很多前朝的努力將前功盡棄,這是相當諷刺的事,也會被政府部門看笑話。我常在想,今日不論誰當理事長,若大家最終的目標都是”為了照顧一萬九千位醫檢師的權益”,為何運作會有那麼大的落差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法規專職
任何一個企業能經營成功除了領導人及幹部的遠見外,總是有一群能力強的人在企劃、收集及研究資料,提出可行方案供決策者參考。如前所述,若法規及制度面是全聯會的首要任務,我們應該找尋適當的法規人才。全聯會的幹部,平時工作已忙碌,根本無閒暇思考問題,提出可能方案。而目前會務只由少數專職做一般行政,如此的人力,處理一般事務都不夠,何來迎戰各利益團體及政府部門所提出的質疑呢? 過去幾個案子能成功達陣,完全靠著理事長及幹部們不眠不休的努力,但這種效益也常常是短暫,且沒延續性。隨著理事長輪替後,新任的團隊又要重新去了解實情,提出方案,而所提方案若與前任者的認知上有差異,容易造成與政府及利益團體談判上的困擾。因此我希望全聯會能慎重考慮聘請有能力的專職人才,平時專注在醫事法規的研究,適時準備好資料,提出可行方案,才有助於解決問題及政策的延續性。
醫檢的選舉
依據人團法的規範,目前在台灣的選舉制度是民主的,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若能選出對的人來服務,對任何團體是一種福氣。政治上有藍綠之分,很不幸的醫檢界似乎也有藍綠之分,從地方的公會選舉至全聯會及醫檢學會的選舉都有。每到選舉年,大會參與的人潮總是盛況空前,熱鬧非凡,平時很少在醫檢場合出現的人,此時也現身。能有相當多的醫檢師願意出來選理監事,服務醫檢界,我由衷感佩,這也顯示會務的蓬勃發展,能共同參與,是與有榮焉。
若各會員代表的投票行為,是出自於對候選人的認識,投下他(她)心目中神聖的一票,我相信沒有人會有任何異議,這也是一個成熟社會應有的表現。但事實並非如此; 很多候選人用盡心機,拉票、綁票、換票及搜刮委託票等等。為了說服不同陣營的選票,原先是好友,也常在一夕之間變成仇人似的。如此選舉是否能選賢與能,不無疑問? 一個專業知識份子能在地方被選為會員代表是一種榮譽,但部分代表竟然毫無自我判斷能力,失去一個知識份子應有的良知,我認為這是可恥的。這些被選上理監事後的幹部,是否能善盡自己的職責,還是被護航成功後,高枕無憂,三年後再來湊熱鬧呢?這是十分值得警惕的事。
結論
今日醫檢師若處在太平盛世,執業者有地位又受人尊敬,開業者各個眉開眼笑,學生畢業後有良好就業機會,就不需我費心來撰寫此文。但現況與理想的境界完全相反,醫檢師的處境岌岌可危,不同利益團體又一直在搶奪醫檢大餅,若全聯會無法抵擋住這股勢力,醫檢勢必崩盤,而歷史會記載一切過程。
最後,我誠懇的希望,所有醫檢界的領導幹部,務必拋去成見,好好用心檢討什麼是醫檢團體的最大利益,結束過去的恩恩怨怨,共同對外,讓醫檢師有尊嚴的在職場上戮力以付,這才是全聯會的首要目標。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八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6(3):1-4
目前在醫檢界最具有代表性的組織是中華民國醫檢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它是所有執業會員的公會,為法定組織;在學術領域中醫檢會員人數最多的是社團法人台灣醫事檢驗學會(簡稱醫檢學會)。全聯會的職責主要在幫執業或開業會員,爭取應有權益,解決所有制度面及法規面的問題;而學會就其名主要著重在專業領域的學術發展,舉辦新知學術研討會、發行學術刊物,與國際學術團體聯繫及合作是其主要任務。因此,全聯會是代表整個醫檢團體對外的窗口,它的一言一行會影響醫檢界的走向,也影響社會對這團體的觀感。然而幾次事件下來,我認為這組織需要再重新做調整的時候。以下僅對全聯會會務運作,在對事不對人的情形下,提出我個人看法。
全聯會的任務
依據組織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全聯會的任務共有13項,包括會員業務之指導、互助及福利;現代檢驗學之介紹、研究、編譯及編印書報雜誌;檢驗糾紛之調查;協助進行公共衛生及保健、福利事項;維護全民健康及醫療救濟事項;輔導推行醫事檢驗法令;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及諮詢;促進會員組織之健全發展;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促進國際醫事檢驗機構或團體之聯繫;醫學制度、醫事檢驗學教育及醫事檢驗行政等建議事項。這些包山包海的任務是否是全聯會都要做,還是有任務的優先次序呢?目前會務只靠單薄的一兩位專職及一群幹部來達成,對於重要議題也常因人力短缺,無法延續而失焦。我認為全聯會的角色應將重心放在制度面及政策面,規劃各種與醫檢相關事宜,幫助醫檢師爭取權益及替醫檢的未來鋪路即可。其它事宜,全聯會可站在制高點與相關學會合作推動,如此不僅可將人力、物力集中在法規及政策面,同時又可與各學會維持良好關係,何樂而不為呢?
幹部的組成
全聯會目前有理監事46人加上3位執行長、3位副執行長、1位秘書長及2位副秘書長共55位幹部,陣容相當龐大。會務由14個委員會來執行全聯會章程中所指定的13項任務。從會務的性質,全聯會與醫檢學會的角色截然不同,因此全聯會與醫檢學會幹部的組成也應有所不同。但有趣的是,現今醫檢學會的理監事中有將近一半的人也是全聯會的理監事,這種一雙腳跨兩條船的作風,顯然影響全聯會及醫檢學會在自我角色上的運作。目前所有的理監事是屬不支薪的幹部,每一位理監事在各自的職場上一定有其社會地位,大家平時已非常忙碌,在公餘時間才能討論問題並落實成效,因此,我更好奇的想問,目前這14個委員會中有多少委員參與實質運作,而各個委員會的成效又是如何呢?這些扮演雙重角色的理監事,是否會有角色錯亂的問題,還是兩會職掌有太多的重疊性? 這些問題應被提出來討論。
領導人的風格
領導人的特質永遠是單位能否經營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每一屆全聯會的理事長都很賣力在替醫檢師做事。現任理事長上任一年多來,到處與政府相關單位做政策性溝通,隨時應付各種突發狀況,像救火隊似的在滅火,在協調,其精神可佩。此外,他還需花額外時間至醫檢學會當監事,負責學會中不同委員會的事宜。每日疲於奔命,如此的努力若能得到掌聲絕對值得,但現況醫檢師的地位每下愈況,怨聲載道,眾人皆知,這也是他身為全國性領導人無法迴避的問題。因此,理事長每到之處,總聽到地方幹部提出對政策的質疑。領導者除要有傾聽不同意見的雅量及溝通能力外,更要善用醫檢界的人才。醫檢的圈子相當小,任何風吹草動,信息很快傳開,誰會做事、誰會自我圖利,一清二楚。每個人都有優缺點,一位好的領導者,就是要能挑選出好人才,讓其發揮所長,協助推動會務。三顧茅廬的故事足以借鏡,以目前全聯會的職責,我們應該反思一下,這些幹部是否是最好的夢幻組合呢?
政策延續性
全聯會成立至今已十屆近30年的時間,這段期間每屆理事長都有自己設定的目標在推動,然而可悲的是許多的政策並無延續性,特別是全民健保實施後,整個制度面的改變,很多給付及評鑑對檢驗界格外不合理,透過漫長的協商及談判過程,才能爭取到一點點的進展。在中央部會與各利益團體談判時,除要有豐富的人脈及談判技巧外,就是需要時間來磨合,最後讓法令落實執行才算成功。若新任理事長無法延續前朝的政策,很多前朝的努力將前功盡棄,這是相當諷刺的事,也會被政府部門看笑話。我常在想,今日不論誰當理事長,若大家最終的目標都是”為了照顧一萬九千位醫檢師的權益”,為何運作會有那麼大的落差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法規專職
任何一個企業能經營成功除了領導人及幹部的遠見外,總是有一群能力強的人在企劃、收集及研究資料,提出可行方案供決策者參考。如前所述,若法規及制度面是全聯會的首要任務,我們應該找尋適當的法規人才。全聯會的幹部,平時工作已忙碌,根本無閒暇思考問題,提出可能方案。而目前會務只由少數專職做一般行政,如此的人力,處理一般事務都不夠,何來迎戰各利益團體及政府部門所提出的質疑呢? 過去幾個案子能成功達陣,完全靠著理事長及幹部們不眠不休的努力,但這種效益也常常是短暫,且沒延續性。隨著理事長輪替後,新任的團隊又要重新去了解實情,提出方案,而所提方案若與前任者的認知上有差異,容易造成與政府及利益團體談判上的困擾。因此我希望全聯會能慎重考慮聘請有能力的專職人才,平時專注在醫事法規的研究,適時準備好資料,提出可行方案,才有助於解決問題及政策的延續性。
醫檢的選舉
依據人團法的規範,目前在台灣的選舉制度是民主的,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若能選出對的人來服務,對任何團體是一種福氣。政治上有藍綠之分,很不幸的醫檢界似乎也有藍綠之分,從地方的公會選舉至全聯會及醫檢學會的選舉都有。每到選舉年,大會參與的人潮總是盛況空前,熱鬧非凡,平時很少在醫檢場合出現的人,此時也現身。能有相當多的醫檢師願意出來選理監事,服務醫檢界,我由衷感佩,這也顯示會務的蓬勃發展,能共同參與,是與有榮焉。
若各會員代表的投票行為,是出自於對候選人的認識,投下他(她)心目中神聖的一票,我相信沒有人會有任何異議,這也是一個成熟社會應有的表現。但事實並非如此; 很多候選人用盡心機,拉票、綁票、換票及搜刮委託票等等。為了說服不同陣營的選票,原先是好友,也常在一夕之間變成仇人似的。如此選舉是否能選賢與能,不無疑問? 一個專業知識份子能在地方被選為會員代表是一種榮譽,但部分代表竟然毫無自我判斷能力,失去一個知識份子應有的良知,我認為這是可恥的。這些被選上理監事後的幹部,是否能善盡自己的職責,還是被護航成功後,高枕無憂,三年後再來湊熱鬧呢?這是十分值得警惕的事。
結論
今日醫檢師若處在太平盛世,執業者有地位又受人尊敬,開業者各個眉開眼笑,學生畢業後有良好就業機會,就不需我費心來撰寫此文。但現況與理想的境界完全相反,醫檢師的處境岌岌可危,不同利益團體又一直在搶奪醫檢大餅,若全聯會無法抵擋住這股勢力,醫檢勢必崩盤,而歷史會記載一切過程。
最後,我誠懇的希望,所有醫檢界的領導幹部,務必拋去成見,好好用心檢討什麼是醫檢團體的最大利益,結束過去的恩恩怨怨,共同對外,讓醫檢師有尊嚴的在職場上戮力以付,這才是全聯會的首要目標。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八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6(3):1-4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一位醫技人的省思
每當與醫檢前輩聊天時,看到目前醫檢師的社會地位及待遇每下欲況,讓我們對國內醫檢師的未來憂心忡忡。醫檢教育在台灣早己超過五十年,教學內容從早期傳統的檢驗到今日高科技檢驗,學生讀的書比過去都多,畢業後得先通過考照率偏低的國家考試,取得醫檢師執照。若幸運通過考試,也不易找到工作;若找到工作,在忙碌的職場上,並無升遷管道,而所領到的待遇,也是所有醫事團體中較低者;開業的醫檢師叫苦連天,許多檢驗所幾乎無法生存。雖然醫檢師有通過立法,但現階段的醫檢師法仍無法保障醫檢的各項權益,面對如此的環境,身為醫檢界的一份子,我願意提出個人的看法,期待醫檢師的春天能快快來臨。
以下我從學校教育、醫院及檢驗所的角度,分別探討醫檢師現階段的問題,並提出可能改善的方向。
學校教育與實務脫節
國內醫檢師執照考試的通過率,依照今年二月及七月的比率,分別為4% 及23%。一位學生在醫技系讀了四年,通過率竟如此低,顯然學校所定的教育目標與實務是有些差距的。目前與醫技相關教育的學校有14所,除少數仍招收五專及二技生外,大多數為四年制大學部學生,畢業須修習至少128學分。大一的課程稍為輕鬆,大二至大四每天課程滿檔,學生除修習傳統的檢驗課程外,有許多與生物科技相關課程也是必修的,因此學生幾乎沒有空閒來思考所學或學習新的領域。
最近幾年我因參與教育部醫衛分子檢驗生技教改的關係,有機會至各校訪視。很多學校的學生實驗室空間狹小,實驗經費缺乏,因此許多實驗常以模擬方式取代。操作項目又與當今醫院實驗室的做法脫節。若有實驗,為了減少耗材的使用,也常以分組操作取代每個人的實際操作。當一位學生畢業後,不能立即被社會所用,顯然這些實驗課程值得檢討。
對許多學校而言,要刪減課程實在不容易,每位老師都想盡辦法將其所知傳授給學生,卻不問這是否必要。若課程不刪減或不整併,又如何增加現代許多生技的新知? 課程的改造相當痛苦,老師們應拋棄舊有的教學觀念才得以突破,特別是現今網路資訊發達,如何利用這些科技來帶動學生的學習,也是我們應思考的方向。雖然目前許多大學的課程委員會也會邀請校外老師、業界及學生參與討論,但如何落實課程改造,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目前師資的遴聘,大部分的學校仍以研究成果為導向來擇聘老師,這些師資大多數具有博士學位,很多也具有醫檢師資格,教授基礎課程絕對綽綽有餘,但多數老師並無實務經驗,這樣如何肩負教授臨床課程的重任呢? 所幸,目前有部分學校會要求老師在寒暑假至醫院學習新知,讓老師能在教學與實務工作上不脫節,但這樣的學校畢竟是少數,因此唯有透過教育部對醫技科系的規範,將此列為大學評鑑的必備項目,才能彌補缺失。
對於高階臨床師資的培育,國內目前只有以在職名義進修博士學位的醫檢師,並沒有專為已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提供博士後的臨床訓練課程,因此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只能選擇基礎研究做為博士後訓練,以利日後找尋教職或研究單位。這種沒有專為臨床培育優秀人才搖籃的體制,高階人才的斷層是必然會發生的。因此如何訓練對臨床有興趣的博士後研究員,以培育高階醫檢師,是衛生署及醫檢學會刻不容緩的改善目標。
國內有超過幾十年的醫檢教育,培育無數的社會菁英。各校醫技系所的教育目標,都以”培育醫檢及生技人才”為主要訴求。但根據成功大學醫技系針對過去18屆共535位畢業生所做的調查顯示,只有79(14.7%)人目前在醫院從事醫檢師工作,76(14.2%)人在生技公司工作。有趣的是,從96-99年中,116位的畢業系友只有一位從事醫檢師工作、9位在生技公司工作、59(50.9%)位繼續升學。這資料顯示,目前在醫院工作的醫檢師似乎已達飽和,大多數的系友畢業之後,以選擇讀研究所居多,而畢了業之後,也只有不到三成的人,從事與醫檢及生技相關的職業。這結果值得政府教育及衛生單位深思,我們是否要浪費社會資源,繼續培育所謂的”醫檢專業人才”? 目前全國醫技系每年招收大約1000位學生,這些學生未來會有多少人進入所謂醫檢及生技領域,顯然是令人悲觀的,因此醫檢人力的總額管制,應該值得討論。
醫檢師在醫院的苦悶
醫界人士都很清楚,醫院最賺錢的單位是檢驗科,但管理階層並非因檢驗科的賺錢而滿足。相反的,他們一直被要求要有更好的績效,增加新的檢驗項目,來滿足臨床醫師的要求,但對人事的聘任案,卻管控相當緊。醫檢師在大部分醫院除組長外,並無其他升遷管道。部分醫院有所謂的臨床病理技術主任及檢驗科主任,但有技術主任的單位通常還有一位部主任在主導整個部門的運作。目前除臨床服務外,醫檢師每年要準備多項評鑑及認證,要參與教學,有些醫院還被要求做研究。週末除值班外,通常醫檢師還要參加許多繼續教育課程,取得學分,才能維持醫檢師的專業資格。很多醫檢師常超時工作,無怪乎很多資深醫檢師都在數年資,隨時準備退休。若這情形只是少數幾家醫院的心聲,聽聽也就罷了,但若是普遍現象,這個職業團體的未來也是值得憂心的!
醫檢師人力的不足顯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如何說服資方增加檢驗人力,永遠是主管最棘手的問題。什麼是合理的人力需求呢? 資方常以其他家醫院的人數及產出做為比較的標準。但不同醫院,不同環境及不同管理的流程是否能一體適用,是有疑問的。目前藥師在醫院的人力計算是以處方箋及藥事調劑費做為聘用藥師人力的標準;同樣的,合理的醫檢師人數,應以檢驗單及產值納入醫檢師人力計算的標準,而非以病床數的多少來決定才屬合理。
醫檢師在如此繁忙的工作環境下,除銓敘的公務員外,大多數約聘人員的薪資所得是醫事人員中較低者。對管理階層而言,能低薪聘用以節省經費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為何同樣是醫事人員,藥師與醫檢師的薪水會有相當大的差距? 顯然是兩個職業團體在國家衛生政策面的標準不同所致。藥師積極爭取"醫藥分業”以處方箋保障藥師的專業及獨立性。然而醫檢師雖有通過立法,但目前的政策及制度,並無法凸顯醫檢專業的獨立性,這是醫檢人員應努力的目標。然而,供過於求的人力市場,也是醫檢專業不能提高薪資的主因之一。
目前在台灣各大醫院的檢驗部門有各種不同名稱,如檢驗醫學部、病理部、檢驗科、實驗診斷科等。檢驗部門由醫檢師當主任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藥劑部由藥師當主任;護理部由護理師當主任一樣。但現在教學醫院評鑑標準,一定要有臨床病理醫師為主任的醫院,才能取得較好的評鑑等級。為何一位有臨床豐富經驗的醫檢師不能來擔當此重任呢? 試問現今醫檢師所簽發的檢驗報告中,有那些項目是需要醫師來簽名負責呢? 若有,也是少之又少。因此這種不合理的評鑑制度,一定也要改善。
檢驗所經營的困境
目前全國大約有450間檢驗所,其中10間規模較大,聘用多位醫檢師,但絕大部分為一至二人的小型檢驗所。過去多年我曾以衛生署訪視委員的身分至不同檢驗所查訪,部分檢驗所確實認真執行,並通過TAF的認證。但除少數大型檢驗所有大量檢體外,大多數檢驗所是哀鴻遍野,幾乎已達關門階段。每次訪視聽到相當多前輩抱怨,已經沒檢體可做,每天還要開機做品質管制、週末又要上繼續教育課程,身為醫檢界一分子的我,聽起來也覺得辛酸。
資深的檢驗所人員常說,他們美好的時光已過,目前面臨同業的削價競爭、不合理的醫師抽成制度及健保檢驗費用申報的不合理。為何連多數優質的檢驗所也無法生存呢?早期在沒全民健保制度的時代,開業人員的收入除了來自於醫院病人的檢體費用外,仍有許多直接至檢驗所自費檢查的病人。但從健保開辦之後,這種自費檢查的病人已少之又少,都會區又有許多大型健診中心取而代之,因此檢驗所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大型檢驗所主要做為醫院後送的單位,利潤也許低,但影響不大,影響業務量最大的莫過於小型檢驗所。
為了解決開業檢驗所的問題,我認為最根本解決之道是直接與健保局及衛生署爭取開業醫檢師應有的權益,特別是在健保檢驗處方箋申報的自主權、處方箋的釋出及基層檢驗費用總額制的推動。目前小型醫院或診所是自行找檢驗所合作,檢驗所提供檢查結果,供醫院或診所做申報,因此檢驗費用的給付,縱使健保局給付合理,但實質上檢驗所能得到的費用少之又少,因此要積極向健保局爭取誰做誰申報,才合乎常理。如此,可以避免醫師的剝削,以及檢驗所為了代檢所引發的惡性削價競爭。此外,處方箋的釋出在醫藥分業已成功的進行多年,此制度的改變,讓藥師身價水漲船高,從大學聯考分數至醫院起薪聘用的標準,完全與過去不同。因此只要能落實全民健保醫療辦法應釋出檢驗處方箋的規定以及實施西醫基層檢驗費用總額制,且誰做誰申報,將可以解決檢驗所的困境,也可擴大醫檢師的就業機會,解決醫檢師過剩的問題。
結論
總之,若大家認同檢驗是一項專門職業,此專業一定要有起碼的尊嚴,但從學校、醫院至檢驗所,處處對醫檢師充滿不平等待遇,學生學習意願低落,考照通過率低,而職業醫檢師的心情苦悶,這對專門職業是一項打擊。醫檢人除了要自律外,更要團結積極爭取應有的權益。要改善上述的問題,主要的核心點還是在衛生署、健保局及教育部,因此唯有透過醫檢師全國聯合會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以衛生署及健保局的政策規範來保障醫檢師的各項權益,用教育部對系所的評鑑,來要求師資及課程的改善,如此才可以有機會看見醫檢師春天的到來。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5(3):1-4
附註: 本篇是為成大醫技系成立20週年慶而寫的文章,希望藉此機會來了解當今醫檢在台灣的現況。內容所述為我多年觀察之心得,也許文內所敘事實並不完全正確,所提方案也許滯礙難行,但無論如何若能引起醫檢界的廣泛討論,也達到我撰寫本文的初衷。
以下我從學校教育、醫院及檢驗所的角度,分別探討醫檢師現階段的問題,並提出可能改善的方向。
學校教育與實務脫節
國內醫檢師執照考試的通過率,依照今年二月及七月的比率,分別為4% 及23%。一位學生在醫技系讀了四年,通過率竟如此低,顯然學校所定的教育目標與實務是有些差距的。目前與醫技相關教育的學校有14所,除少數仍招收五專及二技生外,大多數為四年制大學部學生,畢業須修習至少128學分。大一的課程稍為輕鬆,大二至大四每天課程滿檔,學生除修習傳統的檢驗課程外,有許多與生物科技相關課程也是必修的,因此學生幾乎沒有空閒來思考所學或學習新的領域。
最近幾年我因參與教育部醫衛分子檢驗生技教改的關係,有機會至各校訪視。很多學校的學生實驗室空間狹小,實驗經費缺乏,因此許多實驗常以模擬方式取代。操作項目又與當今醫院實驗室的做法脫節。若有實驗,為了減少耗材的使用,也常以分組操作取代每個人的實際操作。當一位學生畢業後,不能立即被社會所用,顯然這些實驗課程值得檢討。
對許多學校而言,要刪減課程實在不容易,每位老師都想盡辦法將其所知傳授給學生,卻不問這是否必要。若課程不刪減或不整併,又如何增加現代許多生技的新知? 課程的改造相當痛苦,老師們應拋棄舊有的教學觀念才得以突破,特別是現今網路資訊發達,如何利用這些科技來帶動學生的學習,也是我們應思考的方向。雖然目前許多大學的課程委員會也會邀請校外老師、業界及學生參與討論,但如何落實課程改造,仍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目前師資的遴聘,大部分的學校仍以研究成果為導向來擇聘老師,這些師資大多數具有博士學位,很多也具有醫檢師資格,教授基礎課程絕對綽綽有餘,但多數老師並無實務經驗,這樣如何肩負教授臨床課程的重任呢? 所幸,目前有部分學校會要求老師在寒暑假至醫院學習新知,讓老師能在教學與實務工作上不脫節,但這樣的學校畢竟是少數,因此唯有透過教育部對醫技科系的規範,將此列為大學評鑑的必備項目,才能彌補缺失。
對於高階臨床師資的培育,國內目前只有以在職名義進修博士學位的醫檢師,並沒有專為已取得博士學位的人提供博士後的臨床訓練課程,因此取得博士學位的人,只能選擇基礎研究做為博士後訓練,以利日後找尋教職或研究單位。這種沒有專為臨床培育優秀人才搖籃的體制,高階人才的斷層是必然會發生的。因此如何訓練對臨床有興趣的博士後研究員,以培育高階醫檢師,是衛生署及醫檢學會刻不容緩的改善目標。
國內有超過幾十年的醫檢教育,培育無數的社會菁英。各校醫技系所的教育目標,都以”培育醫檢及生技人才”為主要訴求。但根據成功大學醫技系針對過去18屆共535位畢業生所做的調查顯示,只有79(14.7%)人目前在醫院從事醫檢師工作,76(14.2%)人在生技公司工作。有趣的是,從96-99年中,116位的畢業系友只有一位從事醫檢師工作、9位在生技公司工作、59(50.9%)位繼續升學。這資料顯示,目前在醫院工作的醫檢師似乎已達飽和,大多數的系友畢業之後,以選擇讀研究所居多,而畢了業之後,也只有不到三成的人,從事與醫檢及生技相關的職業。這結果值得政府教育及衛生單位深思,我們是否要浪費社會資源,繼續培育所謂的”醫檢專業人才”? 目前全國醫技系每年招收大約1000位學生,這些學生未來會有多少人進入所謂醫檢及生技領域,顯然是令人悲觀的,因此醫檢人力的總額管制,應該值得討論。
醫檢師在醫院的苦悶
醫界人士都很清楚,醫院最賺錢的單位是檢驗科,但管理階層並非因檢驗科的賺錢而滿足。相反的,他們一直被要求要有更好的績效,增加新的檢驗項目,來滿足臨床醫師的要求,但對人事的聘任案,卻管控相當緊。醫檢師在大部分醫院除組長外,並無其他升遷管道。部分醫院有所謂的臨床病理技術主任及檢驗科主任,但有技術主任的單位通常還有一位部主任在主導整個部門的運作。目前除臨床服務外,醫檢師每年要準備多項評鑑及認證,要參與教學,有些醫院還被要求做研究。週末除值班外,通常醫檢師還要參加許多繼續教育課程,取得學分,才能維持醫檢師的專業資格。很多醫檢師常超時工作,無怪乎很多資深醫檢師都在數年資,隨時準備退休。若這情形只是少數幾家醫院的心聲,聽聽也就罷了,但若是普遍現象,這個職業團體的未來也是值得憂心的!
醫檢師人力的不足顯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如何說服資方增加檢驗人力,永遠是主管最棘手的問題。什麼是合理的人力需求呢? 資方常以其他家醫院的人數及產出做為比較的標準。但不同醫院,不同環境及不同管理的流程是否能一體適用,是有疑問的。目前藥師在醫院的人力計算是以處方箋及藥事調劑費做為聘用藥師人力的標準;同樣的,合理的醫檢師人數,應以檢驗單及產值納入醫檢師人力計算的標準,而非以病床數的多少來決定才屬合理。
醫檢師在如此繁忙的工作環境下,除銓敘的公務員外,大多數約聘人員的薪資所得是醫事人員中較低者。對管理階層而言,能低薪聘用以節省經費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為何同樣是醫事人員,藥師與醫檢師的薪水會有相當大的差距? 顯然是兩個職業團體在國家衛生政策面的標準不同所致。藥師積極爭取"醫藥分業”以處方箋保障藥師的專業及獨立性。然而醫檢師雖有通過立法,但目前的政策及制度,並無法凸顯醫檢專業的獨立性,這是醫檢人員應努力的目標。然而,供過於求的人力市場,也是醫檢專業不能提高薪資的主因之一。
目前在台灣各大醫院的檢驗部門有各種不同名稱,如檢驗醫學部、病理部、檢驗科、實驗診斷科等。檢驗部門由醫檢師當主任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藥劑部由藥師當主任;護理部由護理師當主任一樣。但現在教學醫院評鑑標準,一定要有臨床病理醫師為主任的醫院,才能取得較好的評鑑等級。為何一位有臨床豐富經驗的醫檢師不能來擔當此重任呢? 試問現今醫檢師所簽發的檢驗報告中,有那些項目是需要醫師來簽名負責呢? 若有,也是少之又少。因此這種不合理的評鑑制度,一定也要改善。
檢驗所經營的困境
目前全國大約有450間檢驗所,其中10間規模較大,聘用多位醫檢師,但絕大部分為一至二人的小型檢驗所。過去多年我曾以衛生署訪視委員的身分至不同檢驗所查訪,部分檢驗所確實認真執行,並通過TAF的認證。但除少數大型檢驗所有大量檢體外,大多數檢驗所是哀鴻遍野,幾乎已達關門階段。每次訪視聽到相當多前輩抱怨,已經沒檢體可做,每天還要開機做品質管制、週末又要上繼續教育課程,身為醫檢界一分子的我,聽起來也覺得辛酸。
資深的檢驗所人員常說,他們美好的時光已過,目前面臨同業的削價競爭、不合理的醫師抽成制度及健保檢驗費用申報的不合理。為何連多數優質的檢驗所也無法生存呢?早期在沒全民健保制度的時代,開業人員的收入除了來自於醫院病人的檢體費用外,仍有許多直接至檢驗所自費檢查的病人。但從健保開辦之後,這種自費檢查的病人已少之又少,都會區又有許多大型健診中心取而代之,因此檢驗所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大型檢驗所主要做為醫院後送的單位,利潤也許低,但影響不大,影響業務量最大的莫過於小型檢驗所。
為了解決開業檢驗所的問題,我認為最根本解決之道是直接與健保局及衛生署爭取開業醫檢師應有的權益,特別是在健保檢驗處方箋申報的自主權、處方箋的釋出及基層檢驗費用總額制的推動。目前小型醫院或診所是自行找檢驗所合作,檢驗所提供檢查結果,供醫院或診所做申報,因此檢驗費用的給付,縱使健保局給付合理,但實質上檢驗所能得到的費用少之又少,因此要積極向健保局爭取誰做誰申報,才合乎常理。如此,可以避免醫師的剝削,以及檢驗所為了代檢所引發的惡性削價競爭。此外,處方箋的釋出在醫藥分業已成功的進行多年,此制度的改變,讓藥師身價水漲船高,從大學聯考分數至醫院起薪聘用的標準,完全與過去不同。因此只要能落實全民健保醫療辦法應釋出檢驗處方箋的規定以及實施西醫基層檢驗費用總額制,且誰做誰申報,將可以解決檢驗所的困境,也可擴大醫檢師的就業機會,解決醫檢師過剩的問題。
結論
總之,若大家認同檢驗是一項專門職業,此專業一定要有起碼的尊嚴,但從學校、醫院至檢驗所,處處對醫檢師充滿不平等待遇,學生學習意願低落,考照通過率低,而職業醫檢師的心情苦悶,這對專門職業是一項打擊。醫檢人除了要自律外,更要團結積極爭取應有的權益。要改善上述的問題,主要的核心點還是在衛生署、健保局及教育部,因此唯有透過醫檢師全國聯合會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以衛生署及健保局的政策規範來保障醫檢師的各項權益,用教育部對系所的評鑑,來要求師資及課程的改善,如此才可以有機會看見醫檢師春天的到來。
吳俊忠
寫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本篇發表於台灣醫檢會報25(3):1-4
附註: 本篇是為成大醫技系成立20週年慶而寫的文章,希望藉此機會來了解當今醫檢在台灣的現況。內容所述為我多年觀察之心得,也許文內所敘事實並不完全正確,所提方案也許滯礙難行,但無論如何若能引起醫檢界的廣泛討論,也達到我撰寫本文的初衷。
訂閱:
文章 (Atom)